对于黑心企业,就要用黑心消费者来对付!

我认为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黄静索倍5百万美金,讲是代表所有受害者,黄静是否有权代表所有受害者,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得到其它受害者的授权,所以她这是在侵害其它受害者的权益。

如果黄静不代表其它受害者,那么她就没有索赔500万美金的理由。

而华硕与法院确是乱用公权,把正常的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

黄静现在完全有理由控告华硕与法院恶意伤害,法院已经给黄静国家赔偿了,华硕也该付出恶意伤害赔偿。

但是笔记本电脑官司,按法也就双倍赔偿!

所有跟帖: 

恩,对于这个案件,偶最后就1个字 -奉旨泡妞- 给 奉旨泡妞 发送悄悄话 奉旨泡妞 的博客首页 (41 bytes) () 12/08/2008 postreply 06:54:58

再加一个:捣 -阿尤- 给 阿尤 发送悄悄话 阿尤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08/2008 postreply 07:33:35

如果是周成宇偷换的CPU并以此要挟华硕赔钱,那是刑事犯罪。 -墨斗鱼- 给 墨斗鱼 发送悄悄话 墨斗鱼 的博客首页 (161 bytes) () 12/08/2008 postreply 07:14:40

加上周的犯罪记录。 -- 给 湖 发送悄悄话 湖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08/2008 postreply 11:20:42

take a look at -brfp1- 给 brfp1 发送悄悄话 (50 bytes) () 12/09/2008 postreply 06:39:55

上次就有虾给贴了,那是周他们办的网站,有什么可看性? -冒充高手- 给 冒充高手 发送悄悄话 (23 bytes) () 12/09/2008 postreply 06: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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