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黑心企业,就要用黑心消费者来对付!

来源: 2008-12-08 06:35:3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认为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黄静索倍5百万美金,讲是代表所有受害者,黄静是否有权代表所有受害者,因为她根本就没有得到其它受害者的授权,所以她这是在侵害其它受害者的权益。

如果黄静不代表其它受害者,那么她就没有索赔500万美金的理由。

而华硕与法院确是乱用公权,把正常的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

黄静现在完全有理由控告华硕与法院恶意伤害,法院已经给黄静国家赔偿了,华硕也该付出恶意伤害赔偿。

但是笔记本电脑官司,按法也就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