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的目的一是为利:挣钱;二是为名,升职。且不说你剥不了他的皮,就是剥了,你能得到利呢,还是能得到名?
如果换了我,我也愤怒。咱发泄完后,看看你如何做可以获得最大利益:
1. 你大概没有意识到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rogram (PIP) 的严重性。PIP是解聘的第一步,解聘一个员工,一般公司都会有若干程序,以文字记录,预防将来打官司。PIP书面文件,你的头儿一个人出不了,只有得到了他的上级同意,并已在人事报备,才可能以他的名义发给你。
“我说,你不必修改这份报告,我可以参加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rogram. ” 这句话有两个误区。
一,你给自己挖了个坑。不修改报告,你有七个问题,而其中四个,你根本没错儿,怎么改呢,改不了,更让人捉住把柄。修改了PIP,前版依旧是证据。前后两版放在一起,更能显示出头儿错了。而且,七个问题足以进入PIP,三个问题呢?
二,是否进入PIP程序,员工没有选择。不接受,公司可以马上解聘。接受了,可以拖个一年半载三个月,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时间。很少有人能够通过PIP的,除非你彻底地“洗心革面”。头儿说“跳”,你问“跳多高”。以你帖中所说,你做不到。关键在于,没必要,不过是一份工作而已。
既然如此,不必费力巴劲地争取通过PIP。该怎么干活就怎么干活,别让头儿抓住把柄立马解聘。利用这段时间找工作。
2. 主贴中提到,被裁员会有补偿。(被裁员还可以领取州政府的失业保险。)你可以通过谈判来争取被裁员,只是己经进入了PIP程序,谈判是否成功取决于法律和公司的政策。我们没有专业知识,建议找个律师。
3. 回答你的问题:
(1)我想找新工作,在得到offer离开当前公司时,彻底翻脸。把这个lead的行为彻底曝光给HR。我曝光点是:他年底突然指出我工作失误,但是在我工作当天,或第二天,或下周,根本没有任何人和我谈起这件事。他也没有问我工作是否有失误。他等到年底,突然发难,这就是他对我下的阴谋。
从主贴来看,你和头儿的积怨,从他任职后就开始了。你认为他给你穿小鞋,他认为你说不通。PIP是经过你的头儿上级和人事的同意成立的,在发PIP之前,邮件来往和会议记录已经不知有多少存底。并非突发事件,曝光也没用。说句你不爱听的话:作为旁观者,我没看到阴谋。就算是阴谋,你能咋地,总不能请律师去指控公司阴谋论吧。
(2)我在这个公司工作12年,是正式employee。如果普通的layoff,我会得到package。我不知道如果公司以performance 不行layoff我,我是不是还有package?
PIP的目的是解雇,如果希望被裁,找律师帮你谈判。
(3)我本来想通过performance improvement后,继续留在该公司。但思前想后,觉得既然对方如此针对我,我不如彻底反击一下。所以,我才有1计划,找到下家后,直接向HR反映该lead bias我。我直接向总部反映,我一定会剥他一层皮。
你一定剥不了他的皮
。因为要剥他的皮,你要先剥公司的皮。当你把他告到人事和总部后,你要面对的是公司,而不是你的头儿。公司财大气粗,有人事,有政策,有律师。你哪儿有那么多时间陪他们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