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法学院是途径,做律师是目的。就好像考大学不是目的,而是得到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选择英文系是因为律师写文件,写作能力是最基本的。但光有写作能力是成不了成功的律师的。专业选好了,就赢在了起跑线。
比如招生时,有个英语系的学生分数很高,有个经济系的学生分数也很高, 两个都要当Corporate Lawyer,当然先招经济系的学生了。
或者,有个英语系的学生分数很高,有个政治系的学生分数也很高,两个人将来都想当总统,当然政治系的学生优先录取。
再比如公司要招一个Corporate Lawyer,有专业背景的法学院毕业生肯定比没专业背景的毕业生有优势。
英语系的学生不是不能当Corporate Lawyer,上了法学院以后或者毕业以后再充实专业知识也行。只是法学院或毕业以后的竞争更残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