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你娃职场发展的趋向。不知当时是如何谈的,仅从主贴提供的情况来说,这个老板或是不懂劳动法,或是格局太小。

本帖于 2024-06-30 05:09:57 时间, 由版主 废话多多 编辑
回答: 请教个事。Tianyasnow2024-06-29 19:34:14

1. 在美国/加拿大,这种安排,即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希望以后工作单位按照劳工法来对待自己,第一次遇到不合法的事如何处理,就是以后别人对待自己的底线。谈的时候委婉一些,对事不对人。

    (1)和老板讨论,制定去深圳的行程,正式工作时间从行程的第一天开始算。

    (2)不在旅程内的费用,包括吃喝行住,一律由单位出。如果父母跟着去深圳,把吃喝行住付了,也要白纸黑字地写明这些费用不用单位负担。

2. 如果特别需要这份工作,那就老板说什么就干什么。

 

题外的话:每一份工作,无论是干两个月还是干两年,都是在积累职场经验。

如果娃的规划是以后去中国开公司,这个工作可能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不仅可以熟悉业务,也可以了解公司的文化,对待员工的态度,知道以后自己的待遇,以及如何对待其他的员工。

如果娃的职场规划是在美国发展。在大公司工作,可以了解所在国的职场文化,遇事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被人“欺负”的情况会少一些。同时将来无论是做管理还是自己开公司,不会误踏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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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说的很好! -爱上绵阳城- 给 爱上绵阳城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6/30/2024 postreply 03: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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