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美国/加拿大,这种安排,即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希望以后工作单位按照劳工法来对待自己,第一次遇到不合法的事如何处理,就是以后别人对待自己的底线。谈的时候委婉一些,对事不对人。
(1)和老板讨论,制定去深圳的行程,正式工作时间从行程的第一天开始算。
(2)不在旅程内的费用,包括吃喝行住,一律由单位出。如果父母跟着去深圳,把吃喝行住付了,也要白纸黑字地写明这些费用不用单位负担。
2. 如果特别需要这份工作,那就老板说什么就干什么。
题外的话:每一份工作,无论是干两个月还是干两年,都是在积累职场经验。
如果娃的规划是以后去中国开公司,这个工作可能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不仅可以熟悉业务,也可以了解公司的文化,对待员工的态度,知道以后自己的待遇,以及如何对待其他的员工。
如果娃的职场规划是在美国发展。在大公司工作,可以了解所在国的职场文化,遇事知道如何保护自己,被人“欺负”的情况会少一些。同时将来无论是做管理还是自己开公司,不会误踏雷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