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和你类似的经历,不过我换工作的目的是要在专业上更上一层楼和以后的福利待遇。我提出辞呈后公司请律师写了一份23页文件

如果我能留下一年,给我公司的私人股份%,另加一万。那是在1995/96年算下来很多了。当时我们正想买房可用作首付挺好。

我老婆意的思要我留下来,但这不是我的初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哈)我最后还是选择离开,因为那是世届顶级的公司,过了这个机会就没有下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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