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部份公司是用半军事化的管理制度,下级对上级负责就行了。不存在什么民主独裁,根本不是员工的公司,轮得到员工来裁定什么呢?
一点点股份不改变这个ownership的性质。只是为了激励员工多从公司的利益考虑问题,捆绑员工和公司的利益尽可能一致而已。就是CEO也是打工的,董事会代表股民,委托CEO带着高管团队管理公司,他们这个团队的决定就是有效的决定。不喜欢的员工可以离开。如果是没上市的私人和家族拥有的公司,那就更是别人的公司,别人说了算。没有什么一人一票的权利。每个人的意见的weight是不同。门卫的意见完全可以被ignore,而CEO的意见会被执行。
当然都是在不违反人道主义和各种政府法律的情况下,如果违法,员工有权利投诉到法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