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 will 的意思包括,有理由或无理由的,1)收回娉书 2)改变娉书内容,从新签定。3)结束雇佣关系
网上有很多谈到, 例如:
楼主的case更是难上加难,因为他连损失都没有,他辞了职,但工资加了11%,告什么?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得到赔偿,但是没损失赔什么?
我想,你的理解是,at will只表示可以结束雇佣关系,但不能变工资。这种理解不正确。 签了offer后,任何一方提出修改都是可以的,原offer其实就做废了,从新签定新的,另一方可以同意(接受聘用)或不同意(不接受聘用)
又比如公司给了一个人offer, 那人也签了,公司于是寄据信给别的候选人。忽然,接受的人改变主意了,不来了,其他好的候选人又被别的公司招走了,难不成这公司还能上法庭告不来的人?
我同意,诚信很重要,我个人认为比金钱更重要,对公司和雇员来说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