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在80年代初打开国门后,有一批人全家移民美国。当时美国是完全不承认中国学历的,本科只有往上读才会被承认,医科的就更倒霉了。加上以前中国大学读的是俄文,很多来美后,带着2/3个孩子,迫于经济压力只好去餐馆打工或是做装修。有的用业余时间进修了一点英文,可以开始在酒店里洗衣服,或收拾房间。
这些人在岗位上,做事认真,兢兢业业,做同样的事皆比同事出色,却非常的受气,与同事也很难有共鸣。原因是这些人跟本不是这个层面的人,思维方式不一样,感兴趣的东西和可谈的东西也不一样,偶而打打交道没有问题,但长期共事是很难和同事处到一块的。
楼主说的事让我觉得和这些有些相式,可以的话,最好回到适合自己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