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同志之所以如此,问题的根源, 在于轻信了律师或工会能给他带来所谓公正或公平的说法;对于美帝或等级社会的真实面貌,产生误解或美好幻觉而导致了目前的尴尬局面。
美帝要赶人走路,必定会搞些前戏,比如能力不佳、协作精神欠缺、或沟通不力,等等冠冕堂皇的名堂;然后就宣布给予至少3个月的时间,以观后效。这3个月时间,其实就是让你有个缓冲,找个工作自己开路开路地有!通常,单位还会作 reference,你也不用担心单位会说你坏话。不说你坏话,这个,可以说是美帝的人情味了 - 美帝一般不会得理不让人痛打落水的什么的。
问题是由于富贵同志的美好幻觉,想靠工会给寻求所谓 “公平或公正“ 并继续在原单位呆下去。这一来,双方兵刃相见,那就是属于你死我活的事情了,仅剩的一点斯文都没有了,还不让富贵同志两年之内在别处寻求工作 - 这一招,美帝做得很绝。
富贵同志啊,别以为还生活在伟大的毛泽东时代,支部书记或工会能给您主持公道。就算工会给您主持了公道,别人再和你一起工作,也会觉得很尴尬地。通常毛泽东时代,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最后当事人也是要换个工作或更换工作岗位的。
富贵同志啊,吸取教训吧,先把自己流放别州混个几年,然后再卷土重来,反攻加州!
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