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方自愿(so buy him out);
乙。Money talks -- 多数股份形成决议,而且还必须要有合理安抚;
丙。法庭解决。
显然,人不想跟他一起干了,这个原因就多了,也许俺同胞也有错,这个谁都不会知道。其次,这里头显然还有点利,否则人不会逼他走,自己待着。一起干肯定是不行了,所以buy out是最佳结局,关键是出价多少,以及俺同胞能支持多久,同时鲨鱼级的律师要价多少。
• 关于股权的转让公司成立的时候应该有周密的规范,现在可能就是担心评估股价的问题, 执行的问题 -石鼓石鼓- ♂ (0 bytes) () 09/18/2014 postreply 15: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