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没事:

本帖于 2014-07-24 11:02:03 时间, 由版主 废话多多 编辑

这老板够糊涂的,诽谤罪应该是张三告李四,他在中间掺乎什么?老板要保护自己,倒是先跟HR的律师谈谈再说啊。


1. 如果是事实,便不是诽谤(defamation)。

2. 没名没姓的,诽谤谁啊?

3. 有证据是谁写的吗?中译英准确吗?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到隔壁法坛问一下。

所有跟帖: 

哪有那么严重。只是形象完了。 -LittleHer- 给 LittleHer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24/2014 postreply 07:07:10

说得对,这个要和HR谈。同事的这种做法是职场不能容让的。 -多哥- 给 多哥 发送悄悄话 多哥 的博客首页 (347 bytes) () 07/24/2014 postreply 07:42:37

您是觉得告状这个不对还是我同事不对啊 -majia_se- 给 majia_s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24/2014 postreply 07:45:14

那个把这里的文章翻成英文向老板告状的,是个王八蛋! -多哥- 给 多哥 发送悄悄话 多哥 的博客首页 (72 bytes) () 07/24/2014 postreply 07:50:11

我不是说帖主应该找HR,我是说在介入之前老板应该找HR。 -废话多多- 给 废话多多 发送悄悄话 废话多多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4/2014 postreply 08:33:49

对,我是站在受老板骚扰的苦主的立场讲话。苦主要去HR备案,以防老板职业报复 -多哥- 给 多哥 发送悄悄话 多哥 的博客首页 (59 bytes) () 07/24/2014 postreply 11: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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