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还不是让走,上午通知,下午就得走人。
start-up公司做多一点很正常,不想做这么多只好想办法进大公司了,呵呵。我以前Financial Manager连打官司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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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句,俺公司在美国,加拿大,香港都有分部,上市公司,那税务和法律复杂了去了
-ga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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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2014 postreply
10: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