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心态是非常可以说是 career killer,传出去江湖上名声坏了,走不动路的 -- 谁敢雇?谁会跟这种人合伙做生意?掌握了一丁点公司的资源(也就是几个密码和一部分工作职能),就准备要挟公司,很容易引火烧身(那些都是公司财产,这会牵涉财产权的问题;以不合法方式控制公司财产权,再据此要挟公司,极可能衍生刑事问题 -- 所有这些都是职业生涯的大忌讳)。
从她本人的帖子来看,她并未真正吸取教训 -- 她仍然高估了自己对公司的贡献,而她只看到了她以前的做法达不到目的(表层的东西看到了,人家不会买帐);深层的没有看到:她的价值离她认为的差太远(连合伙人都不因当有那种姿态 -- 而一个合伙人需要为公司创造其本人收入的五倍以上!)。
这是生意场,好的生意人才能顺畅地到达自己的目标,而好的生意人是这样的:I always help my partners make money! -- 这种名声才是金不换!(吵架是吵不到手的)。
从她本人的帖子来看,她并未真正吸取教训 -- 她仍然高估了自己对公司的贡献,而她只看到了她以前的做法达不到目的(表层的东西看到了,人家不会买帐);深层的没有看到:她的价值离她认为的差太远(连合伙人都不因当有那种姿态 -- 而一个合伙人需要为公司创造其本人收入的五倍以上!)。
这是生意场,好的生意人才能顺畅地到达自己的目标,而好的生意人是这样的:I always help my partners make money! -- 这种名声才是金不换!(吵架是吵不到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