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以为自己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而加拿大的雇主又求贤如渴。实际上,对于雇主来讲,一个萝卜一个坑,萝卜和坑要正好配。萝卜太大坑太小,或者坑太大萝卜太小都不行。楼主以为自己是元老,又马上要成为一个大萝卜(快拿到执照,估计是CGA),所以要求加薪。但在雇主的眼里,他不需要一个大萝卜占那个小坑,自然谈不拢。他愿意和你坐到谈判桌上,套用中国的老话,已经是看得起你,给面子了。换个情商低一点的雇主,当时要你走人都有可能。这事在我的朋友圈里,是发生过的。
正确的做法是在加薪要求被拒后,应该骑驴找马,找好下家再辞职,而不是去和公司设个两个月的期限。估计楼主在设这两个月期限时,仍然有幻想,以为公司最终会让步。最后却把自己整成了一个“传奇”
传奇是有点,但却是因为太中国式而造成的
本帖于 2014-06-26 21:37:05 时间, 由版主 废话多多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