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了解公司正常走人是给几周时间。但是,既然老板如此混蛋,此地不宜久留。而且,你自己也不想久留。走不是选项

是必修课。

至于报复,其实一走了之,基本就是“see you next life"。
如果本人报复性不强,不必报复。这世界上混蛋多了去了,你即使打抱不平,也忙不过来。把报应这事儿交给老天爷做去罢了。
这是公司体制上的问题,over houyr head,管它作甚?

而且,谁也无法保证你的下一个老板就是个不黑的。多学点保护好自己的经验,在公司与个人的契约上,把个人利益最大化,才是上班族的王道。

所有跟帖: 

说的对,都是浮云,钱最实在,take it easy,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俗世痴- 给 俗世痴 发送悄悄话 俗世痴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06:21:51

I disagree with you to some extent -Amecan- 给 Amecan 发送悄悄话 (110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06:33:32

nothing to do with reputation yet. -俗世痴- 给 俗世痴 发送悄悄话 俗世痴 的博客首页 (187 bytes) () 02/16/2014 postreply 08:43:49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