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你是否能回答下面几个问题:
1. 他拿什么东西?
2. 出去出到哪儿了?
3. 良心除外,你通知老板的目的是什么?
4. 老板是否已经知道,不予处理,或不能处理?
处理一个员工不容易,不是靠有人说了就可以作为证据的。没有具体的证据,被处理的人会反过来说老板诬告。如果你有时间,地点等具体的证据,在老板处理这位同事时可以明确作证,即使对簿公堂也站的住脚,可以考虑告诉老板。否则,等于给老板出难题。
原问:如果同事(老美)经常拿实验室的东西出去,我该不该告诉老板(没有好处),就是良心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