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与黑奴

合同工与黑奴


 
   有一位爸爸是现代社会的“合同工”。有一天,十岁女儿问爸爸,“爸爸,你是工人还是老板?”爸爸不紧不慢地说:“爸爸是合同工”。女儿又问:“啥叫合同工?”爸爸低头扼腕,寻思一阵,说道:“二百年后人们想像现在的合同工,如同现在的你想像二百年前的黑奴一样”。女儿鄂然地瞪大眼睛,满脸困惑地注视着爸爸。爸爸接着说:“合同工与黑奴的不同,仅仅在于,黑奴被奴贩子用铁索链拉到集市上去卖;合同工被猎头公司用电话指挥着去这里面试,去那里面试。最后卖了多少钱,奴贩子或猎头公司赚了多少钱,黑奴或合同工都无权知道。黑奴所得到的,是有口饭吃;合同工所得到的,是猎头公司给他的一份工资和福利,可以养 家。用人公司(买家)要根据他出的价钱来要求合同工的贡献。贡献小了,就会被解雇。合同工不得不努力地干活”。懂事的女儿,听到这里,眼含悲伤的泪花,自言自语地说道,“我长大后,不做合同工,一定要当正式雇员”。

     合同工的知情权被现代社会剥夺了。那些道貌岸然的国会议员,是不会关心的。他们所关心的,仅仅是赚钱。没有一位议员,提出过一个议案,质疑过合同工制度的缺陷。

     乐不思社的中国高层,也引进了合同工制度。我衷心地期望,他们能够 “make difference"。不要全盘西化。让合同工知道他们被卖了多少钱,让合同工知道他们对社会的真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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