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提倡频繁换工作。但“树挪死,人挪活”。有策略、有目标的跳槽是职业发展的成功之路。
2. 除非你是创业者,否则绝对不能“以公司为家”。就算是 CEO,也只是打工仔而已。公司聘请你,不是把你当成家庭成员(employee 和 partner 的区别)。公司只是希望在你身上获取剩余价值(当然,会用比较正面的语言,譬如“希望你和公司共同成长”等等)。虽然工作占用了你生活的大部分时间,但它不应该是你生活的大部分。你生活的大部分是你的家庭、你的亲人、你的朋友、你的健康。
见仁见智吧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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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你的观点。
-long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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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13 postreply
15: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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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well said
-Thankful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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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2013 postreply
06: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