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自从“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遍地都是”的金融危机之后,公司老板们有意无意take advantages,也就是楷exempt的油。总是找借口加班并且避免加班费。
这要看公司文化,也要看雇员自己。如果公司强制如此这般,能换工作就不“伺候”。如果只是顶头上司有这个“嗜好”,那就应该从上班第一天起,给他立个规矩。
还是那句话,雇佣双方,依照市场契约办事。超越,就是偷盗行为。当然,偶然紧急情况加班除外。毕竟从雇员角度说,相对于临时工和时薪族,exempt 算是公司的“核心雇员”,是属于和公司利益一致的“共同体”,偶尔帮忙还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