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权利说不,不仅仅是对性骚扰。

本帖于 2012-09-03 08:09:09 时间, 由版主 废话多多 编辑

钱和性,是人类生存的动力。也是各种矛盾的起因。人在职场,无论男女,都可能面对性骚扰的现实。曾经见过女同事因不知如何对付而忍受骚扰,也见过男同事自以为诙谐常讲黄色笑话而被指控。原因在于:

1. 不知有关性骚扰的法律。
2. 性骚扰的定义非常含糊。
3. 每个人对性骚扰的定义解释不同。

所以,除了你的主管说你不和我上床我就开除你,在法律上很难证明上级主管请你吃饭是性骚扰,也很难证明下级雇员与你约会是性骚扰。
可是大家心里都明白,请你吃饭和与你约会的目的是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保护自己的方法是知道每个人都有说“不”的权利。上级主管请你吃饭,不想去就不去。也许你觉得他别有企图,也许你和他性格不合,也许你干脆看他不顺眼。

然而,说“不”要说的有策略,要说的明白。有时我们不知如何说不,一句呛过去:我不去。更多地时候是面子上抹不开,会说:今天我有事,以后再说。

第一种说法的坏处是:如果对方出于好心,以后不好相处。如果对方出于恶意,他会怀恨在心。
第二种说法的坏处是:如果对方出于好心,他会觉得你真是今天有事,以后接着问。如果对方出于恶意,他便有了一个可乘之机。

比较好的办法是找个合适的时机,如在谈完工作时,诚诚恳恳地说:“Thank you for asking me to have lunch with you yesterday, but I don’t feel comfortable to do it. Please don’t mention it again.”


无论主管的种族,性别,国籍,性取向。。。。。。,在美国职场,都要遵守美国职场规则。如果他还是装糊涂,可运用破唱片之策,一遍一遍地重负上面的说法。同时考虑是否跳槽,或开始文字记录,为以后矛盾上交做准备。

附:有关性骚扰的美国联邦法是:
Title VI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Employment) - Title IX of the Education Amendments of 1972 (Education)


有关性骚扰的定义是:
1. Involves a stated or implicit threat to the victim’s academic or employment status;
2. Has the purpose or effect of interfering with an individual’s academic or work performance; and/or;
3. Creates an intimidating or offensive academic, living or work environment.

 

《我编编,你看看,法律责任我不担。你转贴,我谢绝,©废话多多拥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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