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AP in the Tenure Track,并且也已经签了字,也做了毒品测试等,工作时间是as early as Sept.1st.但上面小头目是一个印度人,他坚持要LD在现在的大学做完手上的实验,文章发表后才过去。LD觉得这有些非难,并且涉及到暑假搬家和孩子的学校联系。所以现在又想找诊所纯粹看病人,钱会多一些,离现在住的地方开车1个半小时的时间, 这个program也希望我们搬家过去,但这就要放弃孩子现在正在读的一个非常好的gifted program.现在有两个问题:
1. 这个offer能反悔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上的责任?
2.大家觉得这样换值得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