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GE工作了一年, 今年2月份被裁掉. 这是我在加拿大的第一份工作,在我找新的工作,请原公司的同事做reference的时候, GE的人事知道了这件事. GE的人事告诉他们不能给laid off的人作reference.
所以我现在的问题是,国外的雇主比较注重国外的工作经验和reference,怎么跟未来的雇主解释我工作过,但是没有reference? 还是只能有一条路就是把这边的工作经验彻底抹掉, 那末如何解释我的将近2年没有工作的gap?
现在似乎只有2条路可以走:1.找一家小公司,不要reference. 2.回中国,从头再来.
我原来以为进大公司好,至少laid off还有补偿金.那里想到这个大公司把人往绝路上逼.而且,大公司的人,斗人更狠. 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外国人就这样不给人留一点余地,一定要把人逼上绝路他们才高兴? 中国人不是讲得饶人处且饶人吗? 为什么外国人就不讲一点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