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的唯一原因,老婆怀孕了(距离预产期还有6个月),我们在不同的城市,大概距离400公里,我每周末往回跑,怕老婆越来越不方便,平时没人照顾。准备申请她妈妈(她父亲去世)探亲,也有被拒的可能,另外她妈妈不会在这里呆很久,所以也不敢提早申请。我是公民,她是移民,都有正式工作,理论上讲被拒的可能性不大。
这个想要我的公司很小,职位更是没任何前途(范围极窄)。我告诉那个经理我的期望值比现在工资少$5000/年。他来信说,试用期(3个月)每月再少500,试用期之后增加到我的期望值。感觉这公司有点太小气,另外,为了回去接受一个没前途的职位并降低收入是不是得不偿失。
现在工作形式一般,有可能再过6个月也没找到合适的职位。
犹豫中,望各位不吝赐教!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