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如果真是因为自己疏忽造成公司损失的话,要告恐怕胜算不大呀。

主要是:

1. 并不是我的日常工作

2.别的部门造成更大损失却未被如此严重处理

如果是别的manager, it wouldn't be like this.

所有跟帖: 

仅凭那两条理由你先试试能不能说服自己先。 -大写2- 给 大写2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0/2011 postreply 07:56:03

我的意思是多想想未来雇主如何看待这事 -怪哉- 给 怪哉 发送悄悄话 怪哉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20/2011 postreply 07:57:55

回复:是觉得自己很冤,本来不是非我做的,结果被借机除了,如果打官司,未来雇主肯定会知道吗 -myoldemail- 给 myoldemail 发送悄悄话 (71 bytes) () 12/20/2011 postreply 08:10:20

本来不该知道,但是确实知道 -怪哉- 给 怪哉 发送悄悄话 怪哉 的博客首页 (19 bytes) () 12/20/2011 postreply 0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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