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你的第六条。公司对新进员工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其实员工对新公司的观察了解三个月也够

清楚了。曾经有过两个熟人跳槽后,三个月内又回到原公司(再找第三家时间是太短了)。给的理由都令原来的公司和老板很“开心”:比较之后才知道优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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