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ASP.NET的web 应用。后台用C#.我们部门小,就我一个人做web应用。其余的都是客户端。
每次我部门的头做好一个客户端,我就照着做成网络版的。后台的code可以用客户端的,需要一些改动。
我的部门头是个说干就干的人,比如我们要做新项目,他就会马上坐下来讨论数据结构,试图半天就完成。当然最终都要改了有改,或者根本算不了数。
他给我安排项目计划,一个项目就是2个星期,从无到完成。老板那边希望我提出自己的意见。我觉得2个星期做一个项目非常rediculous,我就说我紧着做,做多少算多少。我也间接表达了我觉得可笑的意见。我后来花了一个月作出来项目。但是现在6个月过去了,还没测试完。
最近又一个项目。部门头在部门会议上说两个星期就可完成。后来跟我下达项目时说3个星期。我觉得时间太短,不像做项目的样子。但是我没有争论。我觉得这个做法根本不是做项目的做法。我懒的去争了。
今天第6个星期,做项目report。部门头非常不高兴。老板说对结果很满意,但是超过了deadline。我说作为一个项目,应该按照软件项目来做,不是每天一上班就coding,3个星期coding完。我部门头接着我的话说,他只用了5天就把客户端的项目做好了。
web 情况更复杂,但是跟他比,3个星期应该是足够了。但是我觉得在一个公司里不能按他那种方式做事。他这完全是个人英雄主义。他是个好表现的人。47岁了,仍然是个程序员。老板让他笑就笑,老板让他哭就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