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 赵赵
我一直是很做作的。上学的时候,最喜欢拿数学作业纸来写信,显得自己是爱念书的。其实是非常不爱的。
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喜欢拿印着公司LOGO的纸来写信,让对方知道我有一个稍体面的工作了,这公司体面得都有自己的信纸。
其实有什么用呢?
他不喜欢我,怎么也往坏里想:装腔作势,假装很忙的样子,假装信手拈来一张纸就写写写。这LOGO,怎么他娘的这么难看,这是什么鸟公司?
其实对在乎的人,这纸是遮掩用的,假装不是很上心,假装在日理万机中心被偶然温柔牵动。
真傻是吧。在越喜欢的人面前,越能装疯卖傻。那样无谓的虚荣心,让对方离我越来越远。
还好没傻到用酒店的信纸写信。要是接到这样的信,估计对方肯定大骂妈的她住没住过酒店?
我已经很久不写信了,因为在这事儿上自卑,觉得连写信都是做作的。有什么事只发email,写短信,最大不了打个电话,天涯海角,能有多远?能有多少不能启齿的事,需要白纸黑字地给对方留下笑柄?所以,我的字越写越难看。
记得《甜蜜蜜》里,黎明用麦当劳托盘里的纸给内地的女朋友写信,我很理解那种心态。就在《甜蜜蜜》上档的时候,亲眼见过一个女孩坐在麦当劳里,在那张花花绿绿的纸的背面写了一整片的字,还一边泪流满面。我就想啊真是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啊。
现在上班,往往是为了请公司里的人不要忘了还有我这样一个人。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坐着,看看外面的街,抄张A4白纸画个小猫小狗,然后团成一团扔进纸篓。偶然觉得可惜,下班前就抓一迭放进包里,回家扔在自己的打印机上。现在我不写信了,改占公家便宜了。
岁数越大,胆子越小。那些印有LOGO的信纸,我只拿来记“锄大D”时的分数,牌友们说:“啊够奢侈的啊”,我就微笑。
转念一眼,这也够做作的。
我最后一次写东西寄出去,是在太湖边上的一个小邮局里,写了一张明信片给当时喜欢的人。那个下午,我坐在邮局前面的石台阶上,绞尽脑汁地想啊想,就为了在最少的空间里,用最短的话表达爱情。
后来他打电话来说:“你可真行,这不让所有人都看到了?”
我得意地狞笑,我就是想让那些惦记他的女青年自动消失。目的达到了。
真是自作聪明的做作啊。我真讨厌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