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谈中爱德蒙问我该公司有没有其他经营上的违法之处?” –我到认为你可以考虑这一点。在我的CASE 中,employer 考虑到这一点及早协商的。你也可以MOVE ON。你不要写在纸上,律师之间会交换意见的。至于有没有效,也看公司了。
官司还在进行吗?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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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所谓以毒攻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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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11 postreply
0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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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卫是不得已,并且坚信是冤案;而反击则是另一场战争了,没有这个精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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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1 postreply
06: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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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样一说提醒了我,律师之间确是交换意见的,这段过去了,但是还没有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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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11 postreply
06: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