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这个回帖给力。

没那么严重哈,叫你说得这里的人都跟变态似的,其实变态的就我一个。

举一下手,我是这么想的:打工,就是给老板做事,和给自己生活来源提供保证的人,也就是你老板,理应保持好一个比较融洽的关系。有了冲突不合,理应是你自己首先来矫正自己的作为,因为是他给了你面包。一个给你面包的人,你去告他,种族歧视性骚扰可以,人神共愤,其他的,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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