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合情合理呀。你都不想在那工作了,为什么非要多呆两个星期呢?

如果你要去竞争对手工作的话,多呆两个星期,不是为对手多了解情况吗,作为公司,做一些防备也是应该的。如果你是老板你会怎么做?

从你的角度讲,你都不想干了,为什么硬要呆那两个星期呢?你都说和老板不开心,你还想多不开心两周?早走对你难道不是更好吗?

当然,公司让你早走,通常要把这两个星期的工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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