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上了这么件事儿。我该怎么处理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我被一家500强的公司录取了,letter of offer上写的清清楚楚的,home office在悉尼

然而,在我orientation完毕去悉尼办公室报到的第一天,hr就来问我,你怎么来悉尼的办公室啊,你应该去墨尔本的办公室。我拿出offer letter给她看,她才没话说了,最后说是她部门搞错了,你应该在墨尔本的办公室而不是悉尼的。这里头有什么讲究呢?因为他们准备把我deploy去墨尔本的客户那里干活,根据公司的规定,就是work assignment transfer,享有一年2万的补贴(这笔钱是从客户那里敲来的,但是我的客户明确表示只要墨尔本当地的,不要transfer)。但是如果我在墨尔本的home office,在墨尔本的客户那里干活,这笔钱就没有了。

后来她问我接受不接受2500块钱搬家,我说2500从悉尼搬到墨尔本一定不够。然后她就让我开出帐单,我给了搬家费**,临时酒店费**,悉尼租房毁约费**,加在一起一万左右。她说她把我的issue escalate给senior executive了,让我等着老板的回音。

然后我被告知,还需要通过客户的面试才能去客户的项目。我当时有点懵了,没听说过进了公司还要给客户面试的,是不是故意卡我呀。不过后来好在我的面试已经通过了,客户明确要求要我,schedulor也确定已经把我卖给客户了。六月初就要动身去墨尔本,然而,senior exe那里却迟迟没有回音,没有再relocation费用问题给我任何回音。我发email去问,去催,也没有。人家simply doesn't reply!

我想,这可能是他们的策略,我们就不搭理你这茬,看你怎么办。要是你还要这个工作的,还得乖乖的去墨尔本。我想求教各位,如何处理这个事儿?是不是说,不解决relocation的费用,我就不去墨尔本报到?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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