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背景介绍一下,当时我先去A公司面试的,他们马上给了口头OFFER,然后开始办PAPER WORK,难以置信的是他们的办事效率,从八月份初开始竟然到现在才搞定,这等的其间我又去了B家公司,这B家快人快事,马上把我要了去,当时决定签B的时候我思想斗争很激烈,因为我属意的是A家,但是我不能光凭一个口头的,就把到手B家OFFER给据了,所以一狠心就先从了.现在B家上班已经两周了.这期间跟A家也一直跟保持联系,他们不时跟我要补充材料,我因为很想去,所以后来就没有踩煞车.
很多事情,自己没有办法估计,当初A家比B家早一个月开始办手续,现在我到B家上班都两周了,
这A家才给正式的文件.我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
同学们,你说我这种情况,还需要二周的NOTICE的吗? B家会不会把我撕了啊?
实在是胆小的,这两天为了这事焦虑的不行.反正横竖我要把其中的一方给得罪了?
大拿们哪,我会不会麻烦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