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担心下一次,他还会犯同样的错误”?

看来老土揉的办法不行,还得拍砖,直到拍醒过来为止。

我看楼下你回答我的帖子,原来还觉得拍重了,看来还不够重。你们两口子显然没认识到“擅入”电脑系统的严重性。作为在安全系统混过多年的老同志,要是没看见过人为此吃牢饭,搞得妻离子散、被迫离境,我能把罪名和量刑说得那么详细么?

即使系统密码没有修改,也不能进入!进入就是“擅入”。房东没换锁,不等于允许前房客仍然可以堂而皇之地再进来,哪怕没偷东西,进来看看也不行。

以你老公的例子,即使前同事口头允许他进入系统取东西,他最好也别那么干。到时候说不清楚。在坛子里争论都没用,赢了检察官才算赢。

重要的东西,自己平时就要注意留备份。一旦离职,千万不可再进入前雇主的系统内!这是一条很粗的高压线,绝对不能碰。

所有跟帖: 

误解啦,我说的同样的错误不是你说的那个错误 -gtaww- 给 gtaww 发送悄悄话 (45 bytes) () 07/30/2010 postreply 08:57:24

"自己平时就要注意留备份"---NO~~~~~~~~~~ -吃糖?- 给 吃糖? 发送悄悄话 (219 bytes) () 07/30/2010 postreply 09:08:51

非国家机密,或工司重大机密难到不行? -herwife- 给 herwif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30/2010 postreply 09:14:17

Theoretically, those are company intellectual properties, so NO. -3-leg-man- 给 3-leg-man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30/2010 postreply 09:17:57

你讲原则吧,俺当小人,俺自几的劳动成果还是要备份的.呵呵 -herwife- 给 herwif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30/2010 postreply 09:25:34

什么是重要,公司说了算。 -吃糖?- 给 吃糖? 发送悄悄话 (64 bytes) () 07/30/2010 postreply 09:36:12

有些东东不能靠写日志日纪下来 -herwife- 给 herwife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30/2010 postreply 09:43:07

比如? -吃糖?- 给 吃糖?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30/2010 postreply 09:44:08

康老说的对,大原则是如此 -胡说之- 给 胡说之 发送悄悄话 胡说之 的博客首页 (131 bytes) () 07/30/2010 postreply 09: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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