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对谁错很难说,就针对现实问题讨论。

基本上所有的雇佣关系都是自愿(at will)的,所以彼此都有权随时终止这种关系,也就是说你可以随时辞职,公司也可以随时解雇你。 基本上你自动离职是名义上对你较过得去, 公司就免担lay off你后的一些跟劳工部往来的文件的麻烦。 不过,一般不会有人又发工资给你又让你去找工,所以让你及早走人为上。 你可以争取让公司lay off你,可否拿失业救济要看你符不符合你们州劳工部的规定(有服务年资/报税的限制),可上其网业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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