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在ACCOUNTING FIRM 的同学

我在CANADA的FIRM 里工作。 一客户有RENTAL PROPERTY 在 STATES。 请问在填FORM 1040 SCHEDULE E 时,是不是一定要TAKE DEPRECIATION?还是可以不DEDUCT?因为已经是NET LOSS 了。 还有, 从CANADA 到 STATES 的机票可不可算TRAVEL EXPENSE?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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