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意打官司。
那个华人副总说起来是澳大利亚某大学毕业的医学博士,不是做金融的出身,在哈佛做postdoc的时候读了MBA,然后进了金融业。专业上根基不深,所以没底气吧。
按理说,这个公司也不小,业内也算知名,这么低级的事能做出来,真是没想到啊。发给全公司的信,说是我朋友自己辞职,另谋高就了,并没有说是他被公司辞退了。
可是他本人没有提出辞职啊,收信当天在岗位上工作呢
HR经理也躲起来了。这件事太蹊跷了。
这种法律上算作’wrongful termination‘可以追溯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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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这说有啥用呀?有功夫快去找律师吧。别naocan
-世界无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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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2010 postreply
16: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