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头不要紧,太监我来做;司马受宫刑,灌水第一篇。

回答: 我是坚决拥护,拒不执行。眼冒金星2010-04-01 09: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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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两篇了,替你数着 -胡说之- 给 胡说之 发送悄悄话 胡说之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1/2010 postreply 10:12:23

咋证明呢? -眼冒金星- 给 眼冒金星 发送悄悄话 眼冒金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1/2010 postreply 11: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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