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妓女

在过去五,六年中,每天都跟律师打交道,对这个行业有了刻骨铭心的了解。居然还跟一两个交上了朋友, 不时免费一起看个棒球,冰球赛什么的。

美国是个法制国家,不过,当36%的国会议员,60%的参议员都是律师出身的时候,议政便成了事无大小都扯皮一番的行当。 相比之下,中国的专家治国的效率是美国无法赶上的。

敖斑马也曾是律师。也还曾在芝加哥大学教过宪法。不过他上台便作了一件违宪的事:在通用和快死勒(Chrysler)破产的处理上,他把工会的利益排在了债券持有人之前。

在敖斑马的‘帮忙’下,最近银行家的声誉居然跌到政客和律师之下,实在太匪夷所思了!政客和律师是什么样的品格啊,比他们还低,这难度也实在太大了吧!敖斑马在国情咨文中,以局外人的口气,开口闭口华盛顿如何,殊不知,他就是最大的华盛顿政客。

还是言归正传吧。 到底律师和妓女有什么可比性呢?
先说价钱吧。 从社会对妓女的认知,我们知道她们基本上应该是明码实价吧。也就是说,哈哈,除非客人特别无能,一小时的活不会拖到两小时, 所以客人对预算有很清楚的认识。具体细节,我们可能要咨询一下对卖淫“深恶痛绝”的前纽约民主党州长,“九号嫖客”Elliot Spitzer.

每个律师也有他们的小时价。他们也会给你预算, 不过这个‘活’要花的时间往往是无从估算的。有一个律师同业间的用语是如此生动, 以致我无法给它一个同样贴切的中文翻译。 这个动词就是milk, 也就是说,像挤奶一样去把他们的客人榨干。

以我的经历,discovery 这个程序是他们可以放胆狂挤的最好机会。 官司打到这个阶段,原告被告向对方互索有关资料。 律师行把自己客人公司的所有资料统统搬去,作多个关键词搜索, 然后把像字典一般厚的搜索结果逐一过滤,看看哪些可以交给对方,哪些属于律师-客户私密资料。 如此大的阅读量,乘以每小时$520的阅读费,要不平时加强营养来补充点奶水,可能熬不到上庭已经不支倒地了。

还有就是讯问(deposition)。讯问什么证人多少证人是一个很主观的选择过程。一般讯问前一天,律师都要帮你培训大半天,包括看录像。 第二天,当双方律师,笔录等七,八个人坐在两侧,摄像枪正对自己时,当对方律师不断挑刺儿,而你恨不得破口大骂,怒拳相向时,你却只能说:“是”,“不是”, “我不记得了”。。。
(待续)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