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没有高人有办法,除了指责当事人外。

我说了,这是不公平的,现实生活中9点10点到公司的大有人在,晚到的人通常下班也晚,没听说谁因此被解雇了。在美国,就没有对老板的制约机制,几乎就是她的王国的皇帝,让谁死谁就得死。

这次其中一个人被LET-GO,是因为有个CONTRACTOR和老板关系特好,老板想把位置空出来给她扶正。

既然你们都没什么好办法,我就要试试诅咒,让她下辈子到地狱里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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