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听你的建议觉得挺顺耳,看来我自己很可能一开始就倾向于这个选择。前面两个劝我不去的,我听着觉得理由不对或者逆耳。(但愿不是因为忠言逆耳!)
我体会过一家人分开的难处,所以真是害怕分开。如果分开半年后,我干得顺心,老公找工作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怎末办?(这种可能性在70%以上)。 孩子白白熬了半年妈妈不在身边的日子,最后的结果可能还是,我为了老公和孩子,不得不放弃这个tenure potential,而且,还丢了现有的post-doc工作。
回复:去。全家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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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会后悔一辈子的事就一定要做,虽然做了也不见得Happy
-losaltosh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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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2009 postreply
14: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