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offer agreement

我去年为这与前公司打理场官司。我换到现在公司,其实不是竞争公司,但钱公司还是把俺告上法庭。后来以前公司拜诉告终。

是啊,一年之内不能加入别的公司,但他们得把你养着。雇用竞争法有很多条款,一般来说,公司的合同根本就不符合法律。我当时打官司,就是抓住前公司合同太广泛这点做文章。

当然,打官司是双输的,没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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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哉兄好!想必怪哉兄在前公司是有分量的人物吧。像我等 -吴用先生- 给 吴用先生 发送悄悄话 (66 bytes) () 03/30/2009 postreply 20:11:07

回复:怪哉兄好!想必怪哉兄在前公司是有分量的人物吧。像我等 -怪哉- 给 怪哉 发送悄悄话 怪哉 的博客首页 (219 bytes) () 03/30/2009 postreply 20:31:31

靠打官司拉人回去恐怕不是办法。 -吴用先生- 给 吴用先生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30/2009 postreply 20:55:21

如果当时我输了,就只有回去 -SVD- 给 SVD 发送悄悄话 (16 bytes) () 03/30/2009 postreply 20:58:54

还好你没输,不过估计也够伤神的。现在 -吴用先生- 给 吴用先生 发送悄悄话 (122 bytes) () 03/30/2009 postreply 21:08:53

我当时是要现在公司签了替我打官司我才离开前公司的 -怪哉- 给 怪哉 发送悄悄话 怪哉 的博客首页 (14 bytes) () 03/30/2009 postreply 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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