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拿到那个小公司的Offer,只有2周的notice to the current employer。她有点不高兴,嫌太仓促,但是小公司不愿意等。最后,我起早贪黑,把手头的工作大致做完。
我去小公司以后,她还让我给她帮忙,我帮了两次,利用周末的时间,她也没提给我钱,因为就两次,我也没好意思和她要钱。
这个我可以和她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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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板不错,可以回去
-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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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2009 postreply
12: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