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不同意见么?

1.打工者没有自己的事业

过去受国内教育的余毒太深的人才认为打工也是事业。打工就为挣钱,生活所迫,养家糊口而已,别给自己标榜的那么好听,事业!

2.宁愿跟老板吵架,也不去告老板

现在至少在美国加拿大中国,你都可以随时离开公司,为社么要告你的老板?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你可以走人,为什么非要跟老板开战?

有事说事,合法的权益你随时都可以争取,你告老板干啥?你吃饱了撑的?想把自己弄的未来一直处于被动境地?

我觉得要告老板的说法本身就是愚蠢的。

所有跟帖: 

Yes, Sir, well said! -ntking- 给 ntking 发送悄悄话 (175 bytes) () 11/02/2008 postreply 16:45:18

回复:可以有不同意见么? -甜酒- 给 甜酒 发送悄悄话 (56 bytes) () 11/02/2008 postreply 16:47:15

直接找你的老板争取你的合法权益 -龙少爷- 给 龙少爷 发送悄悄话 龙少爷 的博客首页 (246 bytes) () 11/02/2008 postreply 16:52:54

agree -123581321- 给 123581321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02/2008 postreply 19: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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