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工者没有自己的事业
过去受国内教育的余毒太深的人才认为打工也是事业。打工就为挣钱,生活所迫,养家糊口而已,别给自己标榜的那么好听,事业!
2.宁愿跟老板吵架,也不去告老板
现在至少在美国加拿大中国,你都可以随时离开公司,为社么要告你的老板?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你可以走人,为什么非要跟老板开战?
有事说事,合法的权益你随时都可以争取,你告老板干啥?你吃饱了撑的?想把自己弄的未来一直处于被动境地?
我觉得要告老板的说法本身就是愚蠢的。
可以有不同意见么?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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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Sir, well said!
-nt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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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8 postreply
16: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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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可以有不同意见么?
-甜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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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8 postreply
16: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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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你的老板争取你的合法权益
-龙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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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8 postreply
16: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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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ree
-12358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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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2008 postreply
19: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