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想跳就跳,无需想太多


工作一个月就走固然不好, 但也平常. 只要不是项目最紧要关头走人雇主实在找不到替代那种. 雇主总能找到人来替代你,只不过以什么代价.

美国,雇主雇员都是以自己利益优先. 很多公司甚至大公司在不景气时不是也毫不留情地裁员?

说个例子. 我几个月前时间做contractor时就在项目快要go live的关键跳槽走了(不过我做了很多努力来避免损失,包括在新单位上班后免费为他们干活). 现在那个客户有permenant position 做同一个项目, 我去申请了, 他们也考虑我了, 给了面试, 原来的项目经理也大力向客户推荐.

你可以走,但是要走的圆满一些, 要好说好散. 公司B应该能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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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在美国想跳就跳,无需想太多 -panlm- 给 panlm 发送悄悄话 (21 bytes) () 12/02/2007 postreply 07: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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