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上一个帖子说,新公司是外国公司,这就对上号了。在美国。有的州 (比如加州)明令禁止收集个人材料。联邦法

本帖于 2025-03-07 03:20:55 时间, 由版主 废话多多 编辑

不禁止收集,但要自愿,而且目的是用于 DEI tracking,不能用于解雇员工。(这话怎么像是我说的,废话。)

在你这种情况下,员工不可能不“自愿”。但你人在美国,受美国法律保护。同意加州lalin所说,把证据留下来。真要被解聘是可以作为谈判条件之一。因为大家都填,以后可能有人发起一个class action。

不过在这种公司做事要小心,可以开始找找工作,做两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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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 谢谢! -whsh- 给 whsh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07/2025 postreply 13: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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