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就是一个案子判决了,就结束了,
哪怕发现其他证据,也不能重新判决
是这样吗,好象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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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杆海不归说,该案正是体现美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大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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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3: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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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这个方面也殊途同归。
-有些话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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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5: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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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电影里还有一个情节,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
-大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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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5: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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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非法取得的证据也是可以当证据的。辛普森案是因为警察做假证据吧。
-蒙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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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5: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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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和不得刑讯逼供是一样的。
-有些话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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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5: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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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富人犯了罪,一场官司就把他搞得倾家荡产,那也比没事儿好啊。
-有些话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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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5: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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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案还远远谈不上羞辱。要说羞辱,大陆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
-有些话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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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5: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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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的案子,到底从普通意义上推断,他是不是凶手,有没有重大证据表明他不是
-大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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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5: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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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事情是很雷人的,我也觉得很难说。
-有些话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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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5: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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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错得,喊冤入狱,后来发现新证据,被释放得例子到处都是
-用户名被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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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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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不能因同一罪名被多次审判,这倒是写在宪法第5修正案里。
-用户名被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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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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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不错,这个和我在德国多久没关系,生活工作不接触,中国怎么规定我也不知道
-大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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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7: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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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一个女人被陷害谋杀坐牢后来把坏人杀了的故事?俺也看过,挺过瘾的。
-白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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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2012 postreply
06: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