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的原理和技巧zt

 一、忽悠的原理

在方韩大战中,最让我感到吃惊的是:这是个阴谋论和道德感都特别旺盛的民族。——喷嚏网创始人铂程

 

有句老话说的好:事实胜于雄辩。

 

信这句话的傻子们,都挂了。

 

《让子弹飞》里,六子,向黄四郎的打手,和围观群众们,痛苦地挖开肚子,证明自己付了一碗粉条的钱,吃的也是一碗粉,不是两碗。当然,电影里他的结局还是有点光明的,因为他死后大家毕竟相信了他只吃了一碗,哦了一声,散了。这里我认为姜文处理的不好,正常结局应该是:

 

黄四郎的打手:吃两碗面,大概要半个小时吧?根据消化常识,有些应该已经进入了肠子,你看,六子明明剖开的是胃,装着很痛苦的从胃里掏出一碗粉骗大家。这完全是欺负大家缺乏常识,肠子里说不定还藏着一碗呢,为啥他不敢剖开肠子呢?

大家依然纷纷嘀咕:没错!为啥他不剖开肠子呢?肯定有假!

 

为什么事实并不能证明问题?因为事实材料只是个死物,需要人去运用。更多的情况下,没有“事实”,技巧就更重要。在一场舆论交锋中,怎样会胜?怎样会负?它取决于三个方面:材料、逻辑、话语权。

 

在韩寒“代笔”事件中,这三个要素分别是:

材料:
    核心材料,对“代笔”一事的证物、证人、证言。
    外围材料,与此事无直接关系的已知作品、访谈等。
逻辑:对材料的分析、论证。
话语权:包括你的信誉。以及传播手段,如电视采访、报纸撰文、网络传播等。

 

一开始,韩寒很有信心。有谁跳出来说,给我代笔一行字,我给两千万!嘿嘿,真是不知世上人心险恶。他说这话的凭的是什么?我来推测下韩寒的心理。韩寒估计在想:我有核心材料啊,我保留了十几年前的手稿;我有证人啊,目击过我写作过程的,至少包括同桌陆乐,同学沈宏伟,潘超安,高中语文老师戴金娜,初中语文老师彭令凤,萌芽主编赵长天,李其纲,高中文学社指导老师邱剑云,寝室长沈杰,作家叶兆言,方方,程郁缀,编辑林青。新浪微博上还有金丹华等同学。那么多人帮我作证(证言列表参见[1])。这些天南海北的人,你说我把他们全收买了?全骗了?显然不合常理嘛,就算钱多了,收买十几号人,总会闹个分赃不匀什么的吧?总会有个收买不到,或者漏掉的知情人吧?有了这些证据,难道还不能“证实”么?

 

想到这里,破桥叹气摇头,真是太天真啦,太天真。

 

破桥当初看见这条新闻,脑中就不禁浮现出了“铁锤医疗骗子”@肖传国的身影。印象中在06年,肖传国面对老方的“质疑”,放出豪言:“任何人,只要能证明新语丝上对我的任何一条指控,每条奖励五万元。”我那颗骚动的八卦之心,不禁满怀恶意地揣测老肖当时的心态:论学术水平,我是准院士水准,专业领域权威。论医疗效果,海内外同事、病人,有口皆碑。论医德,我从来不收红包。特别穷苦的病人,我捐款几万给他们。难道这些不足以“证实”么?

 

破桥当时看见这新闻,也是这样摇头叹气,太天真啦,太天真。

 

可见历史一直在重复自己。

 

最后的结果大家应该都知道了,老肖赢了名誉权官司,却成了拿铁锤砸人的医疗骗子。如果我是变态漫画家@变态辣椒,光看见那两千万悬赏,一定已经在画文坛大骗子韩寒开着赛车撞人的形象了,标题就叫《韩寒出没,请注意!》,而不会去画什么《代笔终结者》。放一万个心,过段时间肯定用得着。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有了材料,你要组织材料,用来说明问题。要说明问题,就需要逻辑。在辩论中,逻辑强的人,能欺负逻辑弱的人。你的材料很强,是铁证,我是捕风捉影,但你就是说不过我。大家称赞破桥逻辑很强,这是谬赞了。我一般。上网十五年来,在中文网络圈里,我所见过的逻辑最强,最精于诡辩的高手,应该是芦笛。因为他那篇《民主恩赐论》,我明明知道是错的,但看第一遍居然就把我说服了,完全看不出任何错误。连着反复看了几遍才看出其逻辑陷阱。

 

那如果你的材料和逻辑都很强,就赢了吗?不是这样。你的材料再多,写的再好,传播不出去,没人看见,记者不给你发,电视不让你上,粉丝你比别人少一百倍,其热诚和时间也比对方少,那么你就必败。在阵营战中,如果没有一个转发节点,没有很好严密的组织,一边人再多,也比不过人家很少一群人。我看很多朋友瞧不起@张放老师,不怎么会辩论,老帮倒忙。他在《环球时报》上写的那几千字文章,材料、论证啥也没有,通篇内容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字:“韩寒你投降吧!”。但你可别小看人家,因为发行几百万份呢。媒体,是话语权,受权力、资本、目标人群的控制或影响。意见领袖,是话语权。另外说几句闲话,意见领袖的话语权来自于替代和帮助某个人群说话,这群人的每一个转发,都是其话语权的组成部分。意见领袖的话语权力是不可怕的,因为其话语权受拥护者的钳制,一旦他想“杀戮群众”,那么话语权就会转移到另一个群众喜欢的意见领袖身上。如果又想杀戮权力,话语权就会彻底丧失。

 

记着三点:材料、逻辑和话语权。要想论战获胜,好好地整理材料,广泛地传播逻辑性强的文章,就能增加己方在论战中的话语权。当然,这只是本文的题外话,意思是请觉得此文写得好的读者努力转发和传播本文,来扭转你们在话语权上的弱势地位,接下来说正文重点。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6fc0caa010109ek.html

所有跟帖: 

你很不认真呕:)这个我转过的。 -FHZM- 给 FHZM 发送悄悄话 FHZM 的博客首页 (212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6:21:51

sorry. 我才看到。;p -赵飞燕- 给 赵飞燕 发送悄悄话 赵飞燕 的博客首页 (109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6:53:37

有大活人的真相才活色添香 :) -FHZM- 给 FHZM 发送悄悄话 FHZM 的博客首页 (78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7:00:09

成功的要素只有一条:坚持 -陈皮八仙果- 给 陈皮八仙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7:14:42

根本没有说服力。只谈虚的。东拉西扯。就是不谈实质的有关韩寒的东西。 -蒙得- 给 蒙得 发送悄悄话 蒙得 的博客首页 (169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6:39:25

一个人要证明自己不是小偷,有两种方法。 -FHZM- 给 FHZM 发送悄悄话 FHZM 的博客首页 (175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6:55:27

都可以 -蒙得- 给 蒙得 发送悄悄话 蒙得 的博客首页 (98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7:11:44

没有人证明,就是无罪。不仅是指控,还要证明。 -FHZM- 给 FHZM 发送悄悄话 FHZM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7:16:00

指控,当然要有根据。没有任何根据就不算是指控了。 -蒙得- 给 蒙得 发送悄悄话 蒙得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7:17:10

任何犯罪指控都是这样的。怎么不通了? -蒙得- 给 蒙得 发送悄悄话 蒙得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7:20:33

只要有根据的就是合理的。 没有根据的指控是法律不允许的,是可以反控的。 -蒙得- 给 蒙得 发送悄悄话 蒙得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7:32:25

人家说韩寒作品A是代笔的,韩寒拿出证据说作品B是自己写的。搞笑啊。 -蒙得- 给 蒙得 发送悄悄话 蒙得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7:16:09

素材挺重要 -陈皮八仙果- 给 陈皮八仙果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6:58:09

讲这么多复杂的东西干吗?就从韩不能回答而且闪避任何有关他作品的问题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999朵玫瑰- 给 999朵玫瑰 发送悄悄话 999朵玫瑰 的博客首页 (249 bytes) () 02/29/2012 postreply 09: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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