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一直以来都是以房产证上的时间为购房时间,难道要对她一人开恩?

在国内买期房一般要到两年后房产证才能办下来,卖房交税都是以房产证日期为准,大家都一样,也都明白这点。她15年没办房产证是她自己的问题,怪不得别人。如果对她一人开恩,那其他所有没超过5年卖房交税的人(但按合同日期超过五年)是不是都去打官司把钱要回来?这不乱套了吗?

再说了,在美国买期房其购房日期是以在title公司签字的日期为准,并不以与开发商签合同的日期为准,没有你所说的严格法律和常识购买日期应该从购房合同签订那天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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