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房客觉得我扣除他security deposit 多了,他走时,房子需要补漆,清理,还有部分损坏。 我扣除了这部分钱,而且我请人做的都有收据。
清理地毯 $150
补漆: 250
打扫: 220
厨房水管坏掉:安装120, 材料89
我就扣了他这些钱,天地良心,一点没多扣。
刚才他律师给我打电话要我email和地址,我没给。我想知道对方在notice没有送达的情况下,可以告我吗?我只想知道,没有我email 地址或者邮寄地址,他可以告我吗?
背景:这个房客在我这里住了4年,期间roommate走了,找新roommate期间,我都给他们降租了,降的租金都远远超过我扣他的清理费。主要是远程,不想被卷进官司里,麻烦。否则,我也不怕法庭上见。